top_img.png

大洼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40号《关于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中,建立起农民收入增长体制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03 浏览次数:166

尊敬的宋婷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中,建立起农民收入增长体制机制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大洼区认真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实施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以后工作中,将持续推进改革,加快结构调整,为乡村产业振兴持续发力,促进农民增收。

一、全面落实惠农政策,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全面落实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政策、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扶持政策,并不断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把各项惠农政策扎扎实实地宣传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一是实行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区耕地面积的稳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农田;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继续对农民高质量农业生产、农机具购买实行补贴;三是努力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粮食安全战略。

二、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加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1.以农场(镇街)为单位,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技能培训中心。根据社会行业岗位的需要,通过“阳光工程”等培训方式对剩余劳动力有针对性地进行技能培训,并逐步形成技能培训与推荐劳务岗位“产业化”,使经过培训的劳动力均有就业机会,从而推进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真正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

2.区、场(镇街)各级政府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管理部门为主体,成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管理机构,负责联系寻找国外劳务岗位和与其相关的劳务技能培训,通过大量的劳务输出,有效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3.鼓励成立劳务派遣等就业服务实体,为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劳务输出、就业管理以及保险缴纳等配套服务,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

三、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支付与保障体系,为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保障

建立覆盖全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体系,与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信息网对接,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岗位和培训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劳务输出及动态跟踪等服务,实现动态管理。
    四、大力发展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民增收

1.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增加服务功能。做好合作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工作,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

2.争取各部门达成共识,从资金扶持、金融支持、担保服务、农业保险等方面,建立较为完整的服务体系,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较快发展,构建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主要载体和服务平台。    

3.立足实际,总结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和带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在产业推动上,按照优势产业、优势地域、优先发展的要求,把具有资源、技术、市场保障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作为发展重点,通过各级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积极推介,扩大经营发展空间,助推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立足本土,走出本土。

五、实施科技兴农战略,促进农民增收

不断提高我区农业科技化水平,让科技引领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一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在农业新品种的推荐、农业综合种养增收和提高土地率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二是提高农民科技水平,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三是大力培育农村农业人才,推出一批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的高素质农民,加快形成高素质农民发展体系,带动农村产业振兴,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