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29号《关于维护文明城市形象,解决交通拥堵的建议》的答复
刘丽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护文明城市形象,解决交通拥堵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安交警部门一是目前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要素对全区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实地勘察研究,对不合理的标线已重新规划,对缺失的交通配套设施正在推进中。二是针对城区主街主路和主要岗点,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违章停车现象,采取对驾驶人教育劝离的方式查纠,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人不受教育不放过,达到教育一个、影响一批的效果。三是近年来,已深入城区主街主路、小街小巷实地勘察,根据道路实际研究停车位的施划数量及方位,积极推进停车泊位施划,通过协调市政部门降低马路牙石的高度,便于车辆可以在甬路上停放,并协调路边企事业单位在不影响办公的前提下,允许社会车辆停放,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进停车泊位施划,并研究分时停车、错时停车等措施,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四是取缔占道经营行为及马路市场归属于综合执法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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