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27号《关于对加强老旧小区树木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胡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加强老旧小区树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部分弃管小区已经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新的物业企业。由物业企业对树木绿化进行管理。
2.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园林绿化部门对树木进行修剪与打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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