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25号《关于整治居民小区电动车停放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金锦哲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居民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影响居民出行等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已经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新建小区设计时已经设立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并设有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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