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21号《关于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黄杰代表: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大洼区城市管理提出宝贵的建议。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洼分局党组对你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综合执法局工作安排,结合大洼分局工作实际,分局党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市容市貌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按《方案》部署稳步推进。情况如下:
一、路面立面净
1.开展“门前四包”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全域“门前四包”责任制,监督、检查临街经营业户“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建立“门前四包”管理责任人信息表,按照“一店一档”管理要求建立责任人管理台账。加强监管,增加日常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实行“一次劝导、二次警告、三次处罚”,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及时在市综合执法局官网、信用盘锦网站进行信用公示,对于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在LED显示屏公布年度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2.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规范主街主路露天市场、早夜市,合理设置严禁区、准予区,明确经营时间,规范经营行为,保持环境卫生,取缔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重点解决占用绿化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泊位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二手车;对建成区内占道修车、洗车及占道加工进行清理取缔。
3.开展张贴、喷涂及散发广告专项整治。管控主次干道交通路口派发小广告以及住宅小区内建筑、公用设施上非法借贷、办证等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并且利用环卫清扫保洁体系,同时动员街道、社区加大对居民住宅区内喷涂、张贴广告的清除力度,建立非法喷涂广告长效化管理体系。创新管理处罚手段,加强对散发小广告主体企业责任人的说服教育,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整改的联合公安部门对散发小广告行为人进行依法查处。
4.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行动。要按照便民利民、不影响通行的原则,根据各镇街实际,协调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对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进行规范提升。按照“供需平衡、总量把控、重在管理”的工作原则,通过采取总量控制、强化运维、加强监管、宣传引导、电子围栏管理等措施,解决因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和市容秩序等问题,规范单车企业经营秩序,推动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5.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城管执法进小区工作任务,加强对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日常监管。同时,及时清理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居民区、村屯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死角。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监管,通过强管理、严执法,杜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带泥运行,做到无“抛、洒、滴、漏”,加强主城区范围内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督促京环集团完善环卫保洁制度,规范城区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形成日常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生活垃圾清洁及时,垃圾容器干净、整洁、摆放有序。
6.开展背街小巷专项整治。对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排查梳理背街小巷的详细情况、存在问题等,主要包括各类占道经营摊点、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乱贴乱挂、破旧广告牌、非机动停放等,细化整改方案、倒排工作进度、量化目标时限、明确重点区域,对低保户占道修自行车等行为协调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划定区域,设立“便民服务点”公示牌。
路面立面净整治标准:城区主次街路两侧无乱堆放、无乱贴画、无乱扔吐、无乱停靠、无乱搭建、无乱摆卖等违规行为,在各主要街路交通路口无派发小广告行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营造“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安全文明”的市容环境。
二、施工场地净
1.开展全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承包等问题,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特别是将地基基础、附属设备单独另行发包)、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等违法发包问题;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下同)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单位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2.全面打赢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监督管理。严控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污染路域等行为,督促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按要求文明施工,做好有效保障措施:按标准设置围挡、出入口进行硬化,工地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备等,公益广告设置达到30%,从源头加大监管力度,由事后整治转变为事前预防。
3.加强全市建设项目规划监察。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取得规划综合验收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在建项目等各类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查处。
施工场地净整治标准:全区在建工地达到“7个100%”要求,建设项目无“三包一靠”行为,督促企业文明施工,无未批先建、无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
三、空间环境净
1.加强牌匾广告管理。逐条街路开展违规牌匾整改共治,拆除主街路擅自悬挂的过街横幅,对不符合设置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牌匾标识予以拆除;对存在破损、腐蚀、缺字、断条等问题的牌匾督促责任人进行修复或更换。严格登记管理,规范广告牌匾设置,确保安装牢固、外型美观、整洁干净,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管理。对大洼区全域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进行详细排查,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容貌的大型户外广告督促经营业户、产权单位在法定时限内自行整改,对自行整改阶段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不符合规划或安全规范地进行依法拆除,确保大型户外广告“零增长”。
3.开展露天烧烤清理整治工作。取缔城区各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和室外摆放餐桌行为。重点管控、劝阻家庭式占用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进行烧烤、野炊等行为。各镇街执法中队按照网格管理,固定时段反复巡查,督促商户将在室外摆放物品搬进店内进行经营,对多次整改依然反弹的经营业户进行依法查处。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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