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17号《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体育运动场所的建议》的答复
李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体育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须采取“社会资金+政府补贴”形式来完成投资建设。
加强对上争取资金力度,现将我区建设大型公共场馆的意向已向市局反馈,下一步工作我局将与区融资中心、发改局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推动区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积极协调我区各企业、单位、学校向广大群众无偿提供体育健身场所。
盘锦市大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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