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4号建议《关于在部分城区建设便民工程》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1 浏览次数:13

王正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部分城区建设便民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进一步理顺街道社区的政府管理职能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应把社区的管理服务职能下沉到小区,以此提高为居民服务的效率与效果。

2016年12月24日印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80号),2019年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意见》和《条例》中对如何做好物业管理,职责分工十分明确,大洼区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职,全面加强物业管理标准化水平,促进物业企业提质升级,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2.公共服务半径要从百姓实际情况出发,布局天然气、饮用水服务站点设置

燃气收费点:

田家街道、大洼街道所辖小区业主购买天然气问题。

以上两个街道供气单位为盘锦恒泰利燃气公司,该公司现有人工收费网点三处

上班时间为工作日的早8:30至下午4:30之间。(每月20日不办卡)

另设有自助缴费网点二十一处,自助缴费机安装在居住密集的街道或小区,可随时实现自助缴费(办理一张恒丰银行卡并存入可供购买燃气费的金额,通过银行卡在自助机上向燃气卡内充值)。

另外,目前该公司已经陆续开展网上缴费业务,但需要更换可以在网上缴费的燃气表,换表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