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21〕3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盘锦市大洼区村(社区)公共服务 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按照《关于印发<盘锦市健全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和村(社区)服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盘编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经与各镇街沟通协调,区委编办梳理形成《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共计权责事项61项,并明确了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等内容。区民政局梳理形成《盘锦市大洼区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计服务事项78项,明确了责任部门、事项名称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经区二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盘锦市大洼区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盘锦市大洼区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xlsx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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