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1〕24号 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盘锦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本部分明确了《实施方案》的编制目的。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本部分明确了《实施方案》具体需要排查整治的12项重点工作内容、关键节点。
第三部分,落实工作责任:本部分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第四部分,工作安排:区住建局会同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洼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八个部门组成两组联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第五部分,有关要求:城镇燃气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根据各自监管责任,对照12项重点排查工作内容逐一对照进行排查整治工作,要细化工作安排,深入基层、企业查找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要建立排查工作记录、项目台账和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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