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政发〔2021〕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 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次数:1249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大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四五”时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期,全区上下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好《规划纲要》,全面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发展“一个中心区、五个产业区”,确保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实现大洼振兴崛起!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pdf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 远景目标纲要》大政发〔2021〕1号 解读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