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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攻坚结硕果,不辍耕耘乐童年——盘锦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发布时间:2021-05-31 浏览次数:319

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始终坚持普及普惠,科学规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顶层政策设计,不断扩大资源供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引领下,经过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在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方面实现了大幅度跨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今年是第10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也是《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颁布的10周年,更是全国砥砺奋进推动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推进科学保教取得重大进展的10年。回顾我市学前教育10年砥砺奋进之路,聚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取得的成就,全面展现盘锦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发展的新面貌。

一、破解发展难题,构建覆盖城乡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到2020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321所,在园幼儿3169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69所,在园幼儿13972人,民办幼儿园252所,在园幼儿17720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162所,在园幼儿11625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率达到44.1%,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率达到80.1%;星级幼儿园146所,其中三星级以上优质幼儿园99所,在园幼儿16994人,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逐年提高。

在新时代改革发展的背景下,学前教育体制亟待创新适应学前教育的发展,市政府陆续出台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意见(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7〕142号),教育、编办、人社、财政四部门制定了《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盘教发〔2019〕12号)等文件,灵活调整公民办幼儿园结构,探索公办幼儿园多种办园机制;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幼儿园,并纳入公办幼儿园建设专项奖补范围;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逐步完善教职工补充机制、待遇标准核定机制、职称评定机制和经费保障等机制,努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难题。

10年来,在盘锦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城乡幼儿园建设,取得喜人的成绩。“十三五”期间城区公办幼儿园由“十二五”期间的29所增加到69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构建起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调整办园结构,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2010年,我市的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不足20%。幼儿园“入园贵”问题尤为突出。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渴望,我市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公民办并举,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民办园。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奖补资金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进一步激发了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与水平,促使幼儿园提供更好的普惠性服务能力。

我市普惠性幼儿园由2011年的35所,增加到2020年的231所,在园幼儿25597人,完成“十三五”期间国家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的建设目标。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率由“十二五”的33.2%提高到44.1%。我市从幼儿园办园结构、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的规模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取得了新跨越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多措并举政府主导,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由于我市学前教育起步晚底子薄,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公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针对“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市政府集中力量进行攻坚,以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的扩充,保障适龄幼儿的教育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出台《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增加70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盘政办〔2019〕4号),制定了2019、2020年两年增加70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建设目标。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县区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到2020年底,我市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7188个。根据《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盘锦市公办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教〔2019〕15号)要求,市财政对已开园招生的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投入建设专项奖补资金1214万元,积极扶持幼儿园健康发展。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建成一支师德高尚、 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一方面,建立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全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师,其中公办在编教师108人。另一方面,加大培训力度,把好“提高关”。“十二五”期间,组织参加国家或省级培训24批次,幼儿园园长、教师共计346名;参加国家远程培训的园长、教师共计200名;所有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部接受了省教育厅组织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培训。“十三五”期间,市教师进修学院建立了以园本教研为主体,科研课题为引领,课题与实践并行的研训机制,开展幼儿园教师园本教研培训工作。并组织2批次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及园长,共计252人参加培训学习,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

我市建立了市级骨干园长、教师档案,完善骨干教师信息库,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骨干培训,为骨干教师成长搭建平台,同时积极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我市幼儿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五、强化规范管理,促进办园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15〕40号),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作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统筹规划,认真落实。从2014开始,依据《辽宁省幼儿园定级标准》,开展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持续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市学前教育有质量规范发展。全市星级幼儿园由2015年的74所增长到2020年的146所,其中,五星级幼儿园16所,四星级幼儿园32所,三星级幼儿园51所,二星级幼儿园31所,一星级幼儿园16所。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借助评估工作的助推作用,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标准化幼儿园数量,促进全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整体改善。

十年风雨兼程,十年深化改革,我们克服了许多困难,共同见证和感受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美好历程。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下,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在全国第10个学前教育宣传月之际,盘山县教育局、双台子区教育局、兴隆台区教育局、大洼区教育局在本县区的网络平台,展示蓬勃发展的学前教育改革成果,我们将再接再厉与学前教育共成长,为我们的学前教育奠基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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