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21〕19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大洼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业经区二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8〕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和不均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化城乡教育改革,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到2025年底,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等方面各项指标均达到《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的标准,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保障经费投入,提高教育投入的实效
1.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按省定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切实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经费等教育经费投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镇街;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
2.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优质教育发展民生需求。按照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评估标准,加快学校改造力度,健全校舍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校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断提升软硬件均衡化水平。在每个街镇至少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彻底解决大洼主城区和田家街道学校大校额问题。规划新建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容纳6000个学位。(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各镇街;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营商局、区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
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
一是改扩建中小学音乐室、美术室,在基本实现每12个班级1个音乐室、1个美术室基础上,通过改建、扩建的办法实现每间音乐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确保小学生均教辅用房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初中生均教辅用房面积不小于5.8平方米。
二是继续提高各专用教室仪器设备配备率。通过学校公用经费不断投入、争取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等途径,确保各专用教室仪器设备配备率达95%以上,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少于2000元、2500元。(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二)强化教师管理,实现师资优质均衡
4.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科学有序实现师资优质均衡。深化“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在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的比例。加大教师补充机制,采取“退二进一”的政策,招聘部分教师、尤其体音美教师,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小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学历偏低、专业不对口、结构性缺编等问题,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5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
5.强化教师素质提升,建设德识兼备综合型教师队伍。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整合教师专业发展资源。强化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完善国培、省培、市培、区培及校本培训等五级培训体系,确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100%。强化教学指导,开展形式多样教科研活动,着力提升教师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作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教师进修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25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三)深化课程改革,实现教育管理科学化
6.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指导,以贯彻《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为抓手,以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强化思政课建设,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进修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7.深入开展校本建设,渐进实现学校特色内涵发展。认真开展校本课程和校园文化建设,注重学校内涵发展,精心设计校园人文环境,将学校历史积淀、学校现实条件与学校发展构想统筹规划,有机整合,使校本建设充分体现学校特点和办学理念,形成具有学校个性特色的显性校园文化和内在精神文化。(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进修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取得初步效果;2024年8月底前取得显著效果)
8.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进程。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管理与指导,继续完善“分组教学、有效作业”教改模式,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程。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工程。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心理素质、艺术修养水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进修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9.有力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实现教育管理科学化。完善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5%,不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定向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政策。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门课程,落实作业管理“十条”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治理在职教师乱补课、乱订资料等不法行为,通过制定有效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完成)
(四)坚持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教育权益
10.全面开展教育扶贫扶助,确保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健全和保障随迁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以公办学校为主,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完善随班就读的保障体系,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培训阶段(2021年3月—7月)
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召开启动大会,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全面创建及申报阶段(2021年9月—2025年12月底)
对照评估标准,全面创建,开展自评、自查、整改,进行申报工作。
(三)验收阶段(2026年)
接受省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教育、发改、财政、编办、人社、住建、规划等部门为成员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推进措施,保障“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创建责任
各部门要围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五位一体”的包保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保证资源配置合理,促进质量整体提升。
(三)强化督导评估,完善督导制度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建立完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督导室将采取过程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督导,做到奖惩分明,定期通报。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文旅广电等部门要加大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教育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和标语、学校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社会和教育部门形成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合力,达到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
附件:盘锦市大洼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盘锦市大洼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学玮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 鹏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宋 锦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 博 区委编办主任
王卫兵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利明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薄晓芳 区教育局局长
张立国 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副书记、政委
孙 博 区司法局局长
李 彬 区财政局局长、区国资局局长
董礼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伟 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局长
何玉中 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局长
焦万翱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福龙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徐艳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 勇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键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孟 丹 区营商局局长
邸 鹏 市城管执法局大洼分局局长
杨荣程 区规划发展中心主任
孙 伟 二界沟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一夫 田庄台镇镇长
张宝旺 平安镇镇长
刘 阳 西安镇镇长
李 勇 东风镇镇长
王守成 新开镇镇长
姜 书 新立镇镇长
鞠 哲 唐家镇镇长
熊跃发 新兴镇镇长
郑永安 清水镇镇长
王 阳 赵圈河镇镇长
孙贺滨 田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俊英 大洼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景月 王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宝 榆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鲍 飞 荣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立君 于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帅 荣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薄晓芳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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