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二界沟加油站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3-31 浏览次数: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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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3月31日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二界沟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4日(5日)。
联系电话:0427-3478066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邮 编 :124200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二界沟加油站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滨海公路码头东侧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
环评机构:朝阳蓝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4180m2,总建筑面积429.9m2。项目建设2个20m3埋地汽油双层储罐、2个20m3埋地柴油双层储罐,总储油量80m3,折合成汽油储量为60m3,属于三级加油站,站内有站房一座,加油机4台,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加油、卸油回收)、罩棚及相关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