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暖心举措让困难群体温暖过节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欢乐、祥和、温暖过节,盘锦市民政局开展一系列活动和举措。
一、2月份救助金春节前发放到位
民政局深入排查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实。春节前,将2月份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满足困难群众节日生活需要,增强困难群众生活幸福感,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开展春节前专项救助
为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新时代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减少节日期间物价上涨因素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开展了春节前专项救助。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每户救助1000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救助100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救助1000元,救助金发放给供养机构,用于改善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全市共救助8064户(人),发放救助金806.4万元。
三、切实加强临时救助工作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于急难型救助的困难家庭,县区民政部门可委托镇(街道)开展“先行救助”,再按规定补充相关手续,保障救助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四、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密切关注物价变化,当物价上涨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条件时,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五、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镇(街道)及时受理救助申请,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申请救助,可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对确诊病例的救助对象,或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加强探视,及时提供适当帮助。
六、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民政部门加强排查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情况,公布热线号码,加强电话值守,保障热线畅通,及时解决困难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上行,确保群众的政策咨询和信访问题及时得到答复,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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