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良金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2-03 浏览次数: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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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29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盘锦良金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27-3478066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局窗口
邮 编:124200
项目名称:盘锦良金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新立镇小微企业创业园区A12
建设单位:盘锦良金实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河北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文件名称:关于盘锦良金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大环审[2021]5号
审批日期:2021年 1月29日
项目概况:盘锦良金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生产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位于盘锦市大洼区新立镇小微企业创业园内,项目利用原有项目闲置厂房建设劳保用品生产项目,主要包括电脑平缝机等生产设施,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辅助工程依托原有项目,年产能棉手套20万副、劳保工作服1万套、粘胶手套10万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