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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召开“群众利益无小事”暨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1-02-02 浏览次数:391

近日,大洼区民政局召开“群众利益无小事”暨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这次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安排,以身边人、身边事作为警示教育素材,教育引导民政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全力打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良好工作氛围。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计5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传达了《盘锦市大洼区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盘锦市大洼区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盘锦市大洼区开展干部“漠视群众利益问题”警示教育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工作方案》,局领导杨兴军、孙爱国分别就各自分管工作对方案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我局的贯彻落实意见。杨兴军传达了区纪委《关于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对王丛破坏营商环境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教育引导民政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反躬自省、引以为鉴。

 

 王海波局长最后做了总结讲话,他强调,王丛被查处,彰显了区委、区政府反腐的决心,我作为他曾经的同事既感到痛心,也感到内疚,我们必须要正视,不回避,要从中汲取教训。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王丛的案件给我们大家敲响了警钟,我们党员干部要热爱岗位、敬畏权力,不因廉小而不为,不因小利而失大义,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二是要强化措施,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把完善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措施,建立健全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把权力置于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领导干部依纪依规的办事能力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三是要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党员干部要对照“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的内容认真开展讨论、自纠,进行自查,深刻吸取王丛案件的教训、引以为戒,破除侥幸之心、松懈之念。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自我教育,自觉遵规守纪,努力打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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