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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大政办发〔2021〕3号 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609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盘锦市大洼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好《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在充分征求区政府、经济园区和区农垦集团主要领导意见后,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

请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对涉及的工作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具体责任人和每季度的形象进度,确保《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各责任(配合)单位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要求,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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