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修订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省审计厅对原《辽宁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辽审办发〔2017〕49号)进行了修订并在全省印发执行。
此次修订本着清晰简洁、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经过深入讨论研究,广泛征求了厅内有关专业处室和各市审计局意见,重点修订了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评价、领导干部责任类型、救济途径以及审计结果反馈等方面内容。
操作规程的修订和印发,完善了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将进一步规范提升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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