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点位问题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1-12 浏览次数: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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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点位问题专项行动整改任务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大洼区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疑似问题清单1处。经现场核查,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它设施1处,为红海滩湿地观光农场,大洼区人民政府将红海滩湿地观光农场权属移交给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作为科普宣教基地,更好地发挥自然保护科普教育作用。
二、整改目标
移交给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作为科普宣教基地。
三、整改结果
按照专项行动的整改要求,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1处点位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并已取得成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8日
受理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1774273****
邮寄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新华路9号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