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20〕59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关于2020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大洼区关于2020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关于2020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方案
按照中共盘锦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置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会议精神,结合大洼区各有关部门用人需求以及编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的岗位及数量
大洼区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共计10名,其中:4名选择到大洼区域外国企工作,6名自愿选择回到大洼区安置工作,为使6名转业士官得到妥善安置,区委编办拟提供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岗位6名,即:区工信局3名,区统计局1名,区交通运输局2名,其中:区工信局和区统计局岗位编制落在区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岗位编制落在区交通事务服务中心,本轮安置的人员起薪时间为2020年11月。
二、相关部门职责
(一)区委编办负责提供本次安置退役士官的安置单位及编制。
(二)接收单位负责协调人社、编制部门办理人事编制工资关系,并续接社会保险。
(三)区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开具安置介绍信并协调区财政部门补发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退役士兵安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履行安置责任。
(二)严格落实政策。各部门、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善始善终地把这项工作抓好落实,确保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官得到妥善安置。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本方案,及时掌握分配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沟通协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退役安置工作按规定时间顺利完成。对因工作中落实政策不力引发信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给予严肃问责。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关于2020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方案》大政办发〔2020〕59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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