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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57号——《关于关爱老人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459

尊敬的刘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老年人的建议》已收悉。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及时就您提出的提案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对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针对您所提第一条建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一是我局近年来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对上争取资金344万元,全面投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和运营工作,圆满推进完成了全区89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9个村互助幸福院新建、改扩建任务,实现全区养老设施全覆盖。为全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文体活动、配餐辅助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了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为不同层次老年人养老需求,我们以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充分利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这个平台,创新推行全区特色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并在全省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以“大洼区中央屯村老年协会运营管理农村互助幸福院、石庙子村‘田园农庄+养老养生’服务、马圈子村委会运营管理农村互助幸福院、小锅社区新型农村社区托老托幼服务”等四种代表农村特色养老服务的新模式,不断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可靠保障。2016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节前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组织开展春节前“走亲戚,在行动”慰问活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走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孤儿等各类困难群众,共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552万元。并严格按要求按标准将全区特困老人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自然灾害保险,政府补贴全额参保。

针对您所提第二条建议,弘扬中华传统孝文化,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区民政局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全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作用,不定期指导各镇街组织全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就近所在区域的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开展老年人、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宣传普法教育活动,并全面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康复保健、文体活动、配餐辅助等日常照料服务功能,为老年人创造愉快的精神生活,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刘锌委员,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十分感谢您对民政和全区老龄化服务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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