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40号——《关于开放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宇航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开放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大洼教育的关心和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是上级领导提倡的有利于社区群众运动健身的重要举措。我区中小学在疫情之前就已经开放了部分学校体育场馆,包括区一中、二中、三校、实小、高中、城郊、朝鲜族学校。学校周边市民在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放学时间经常到学校体育场馆进行跑步、走步、打球等健康的体育运动,效果较好。
各学校根据上级及区教育局的要求,都制定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时间、开放对象、管理制度、安全制度等。
有的建立了社区人员校内活动卡制度,并且不断完善。
一些学校投入资金,维护篮球场、塑胶跑道、足球场、单杠、双杠等体育设施,确保体育设施无安全隐患。
学校组织值班人员,对运动场地使用进行管理,提醒校外人员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尽量避免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场地是特殊的育人场所,应该干净清洁,为此各学校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在大门口醒目的地方公示本校开放的具体项目及要求,在各个活动场所标出活动要求和注意事项,使各种体育设备得到有效的保护。对无自理能力的儿童和老人(70岁以上)进入活动场地,实行由监护人监护制度。
要求居民锻炼时交通工具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自觉维护校内体育设施,保护校园环境,不乱涂乱画,不乱抛杂物,毁坏花草树木,遵守活动时间,不得无故超时,注意举止文明,服从管理。
三、由于开放校内体育活动场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尽管我区的一些工作,但与市民的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今后财政局,教育局要增加这方面的投入,逐步解决,让老百姓真正与体会发展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由于疫情原因,从今年1月寒假开始,根据省市的要求,为了师生安全,暂停校园对外开放,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加大校园对外开放力度,实现校园利用效率最大化。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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