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36号——《关于我区非遗传承发展保护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唐恒代表:
您的议案《关于我区非遗传承发展保护的建议的答复》我局已收悉,通过对提案内容的认真解读, 您提出的现状分析客观深刻,并提出了发展的具体建议,我们非常认同,并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了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传承队伍保护等工作,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2006年5月二界沟镇《古渔雁民间故事》入选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6年6月初,又入选辽宁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009年,《古渔雁民间故事》被列为第一批市级名录。2008年西安镇《上口子高跷秧歌》入选国家级发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6年入选辽宁省发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被列为市级发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5年,小亮沟苇艺草编、老胡家烧鸡、二界沟排船技艺被列为省级非遗保护名录,2012年10月,上口子高跷秧歌荣获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金奖。2012年4月,荣获了“南开杯”国际友好城市民间艺术广场邀请赛最佳表演奖。2012年6月,我区市级非遗项目周航浮雕苇画《搏击风浪》在青岛工艺博览会上荣获金凤凰青岛创新产品大奖赛金奖。同年10月,浮雕苇画作品《横行不霸道》荣获第十三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百华杯”铜奖。这些奖项的获得,充分展示了我区“非遗”名录项目开发性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并将为其它保护项目的开发、利用、传承,提供借鉴和经验。为了抢救我县濒临消亡的民间文化,我们收集、整理了大洼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切实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积极开展各级非遗名录申报工作,古渔雁民间故事传承人刘则廷被列为国家级传承人,上口子高跷秧歌传承人张忠贤被列为国家级传承人,老胡家烧鸡传承人胡志雁、二界沟排船传承人张兴华 被列为省级传承人。辽河口海泥土陶传承人高景远等15名传承人被列为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
开展非遗项目进社区、进校园等展演活动, 非遗项目传承人进社区、进校园讲演活动。组织上口子高跷秧歌、小亮沟苇艺草编、老胡家烧鸡等非遗项目参加辽宁省非遗展示展演活动。
国家级传承人刘则廷每年接待各级领导、专家学者1000余人次,挖掘整理了100则古渔雁民间故事。
加大培养力度。鼓励县级以上的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艺术家带徒授艺,培养继承人,开展常年的展览、展演、讲座和培训等活动,扩大“非遗”项目的影响力。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
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是要加快传统手工技艺的开发,做大做强特色传统工艺产业。大洼饮食文化、大洼民间手工技艺、大洼民间美术作为重点开发项目,发展成为传统手工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二是要加快传统表演艺术和传统民俗活动的开发,大力发展非物质文化旅游。要充分利用上口子高跷秧歌、小亮沟苇编技艺、田庄台庙会、等传统习俗活动,开发出富有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打造新的文化旅游品牌。积极推介非物质文化旅游项目。
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知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宣传活动,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最后,衷心地希望您继续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并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我区优秀传统文化为挖掘整理、传承保护等工作建言献策,为夯实我区传统文化底蕴,为建设滨海新盘锦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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