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6号——《关于及时下拨企业承担国家及省市各类项目的资金的建议》的答复
许华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下拨企业承担国家及省市各类项目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没有挤占专项资金。如果有项目资金没有到位情况,可以联系相关项目主管部门,提供项目管理资料,及时拨付资金。
特此函复。
大洼区财政局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