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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4号——《关于加快我区旅游商品开发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347

尊敬的孙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旅游商品开发的建议已收悉。作为主办单位,我们及时就您提出的提案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结合当前工作和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回复:

一、做好旅游商品实地调研

上半年,区文旅广电局对旅游采摘行业、田庄台非遗小吃以及各旅游景区景点售卖旅游商品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了解其经营情况和销售情况。同时区商务局针对我区的“辽宁礼物”、“辽宁老字号”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摸清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二、做好商品形象包装

深度挖掘文化旅游内涵,在注重开发特色旅游项目及传统手工艺产品的同时,努力开发旅游文创包装、旅游明信片等文化旅游产品。优化旅游商品包装,充分融入本土文化,体现旅游商品的创意性。

三、做好农特产品的转化

积极推动农特产品向旅游商品的转化,将唐家镇白家村碱地柿子、北窑村葡萄、田庄台镇非遗小吃等农特产品变身为旅游商品,促进农旅融合发展,广泛开展草莓节、葡萄节等四季乡村特色采摘活动。

四、做好旅游商品推介

大力推介旅游商品,为涉旅企业提供参展平台及参展政策,让更多的涉旅企业多走出去,进行加大宣传,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协助涉旅企业参加盘锦乡村振兴博览会及盘锦市农村装备暨特色农产品展览会,同时鼓励乡村旅游重点村、A级景区、温泉等涉旅企业设立乡村特色旅游商品销售展台。

五、做好旅游商品线上营销

协助区商务局做好电子商务工作,鼓励相关企业利用好淘宝、京东等第三方、自营网络平台;协助区商务局帮助相关企业做好社交电商,加快推动旅游商品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的结合,努力构建旅游商品立体化营销新模式。 


盘锦市大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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