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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34号--《关于加强我区文化事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195

贾国恒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我区文化事业发展的建议》我局已收悉,通过对建议内容的认真解读,您提出的现状分析客观深刻,提出了发展的具体建议,我们非常认同,并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及文化工作部门对全区文化建设十分重视。特别是宜居乡村建成后,新的村规民约的实施更为基层群众文化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区农村文化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我区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工作,在市局牵头走访各乡镇文化站检查工作和报送各文化站的设施建设基础上,我局也特此对我区各乡镇文化站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调研和检查,对各文化站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并且向市局申报了各项专项资金。我局另外对二馆多次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按照公共文化示范要求,市局对我区各文化站、文化中心建设向省里申报了资金投入,申报十多个文化示范点,今年重点加强加大对文化站的建设和开放功能,可以让文化艺术和文化气氛更加浓厚。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文化活动、加大对非遗项目争取表演和展示的机会,让我区非遗文化走出去,给非遗文化更好更大的舞台。我区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每年的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品牌活动,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化氛围。并且向区政府申请文化活动资金,充分满足百姓文化需求,让百姓更多地参与到文化艺术中来,实现“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全面提高大洼区的文化底蕴,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文化强国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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