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洼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33号--《关于大力推进我区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472

张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区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区始终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号工程,成立了盘锦市大洼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组,全面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了《盘锦市大洼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及9个专项子规划。现对您建议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几方面工作,做以下答复:

一、充分释放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打造大洼绿色生态旅游新名片,实现从美丽环境到美丽经济的转化

进一步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科学规划村庄建设布局,突出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全面推进乡村绿化,建设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巩固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成果。紧密结合特色乡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以“做大红海滩,唱响芦苇荡”为主题,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继续组织开展开海节、插秧节、芦花节等四季旅游主题活动,丰富旅游产品供给。依托大洼农业资源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利用“互联网+”、“生态+”、“旅游+”等模式,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把大洼特有的知青、农垦、渔雁文化融入旅游,提升我区乡村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鼓励盘活乡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发展民宿经济,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高标准民宿。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争创各类国家级乡村旅游品牌。持续推进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积极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品牌。加快创建一批省级重点农业庄园、特色小镇。依托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多城联创”平台优势,“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等农业品牌优势,“互联网+农业营销”等农产品流通优势,不断完善和创新旅游体验模式,拓宽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构建“资源优化、空间有序、产品丰富、产业发达”的乡村农业旅游系统,叫响大洼旅游品牌,实现从美丽环境到美丽经济的转化。

二、着力提升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的绿色品牌影响力,延长大米精深加工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农民增收

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引进一批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等优势产业项目,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集聚区集中。依托水稻、河蟹等特色优势农产品资源和“一村一品”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中央厨房、主食加工、农产品副产物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培植基地、提供平台、激发动力。支持龙头企业加入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产业联盟,推进盘锦大米集团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支持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发展优质鱼、虾、蟹、贝和海蜇等水产品精深加工,带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农民增收。

三、完善农村产业发展措施和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发挥好国有农场体制优势,下大气力加强村级经济发展

1、完善农村产业发展措施和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中高等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等主体承担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用得着、留得住”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2、实施“引贤下乡”工程,实现高层次人才来乡、能人回乡、知青返乡、市民下乡、企业家兴乡、高校毕业生联乡,建立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强化信息发布、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加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农民创业支持力度,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要按规定对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予以支持。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3、发挥好国有农场体制优势,下大气力加强村级经济发展。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以国家、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为抓手,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建立与农垦土地性质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发挥农垦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盘活资源要素,做大做强农垦企业。把发展壮大村级(分场)经济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因村施策,走土地经营型、盘活资产型、产业服务型、服务企业型、乡村旅游型、股份合作型、政策项目型、电商助推型、能人带动型等多种壮大村级经济发展路径,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壮大村级(分场)经济。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指导村党组织采取创办实体、合作开发等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力争2020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