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23号--《关于在于楼中心路设置交通指示装置的建议》的答复
梁永宏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在于楼中心路设置交通指示装置的建议”我街道已经收悉,并将其纳入20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推进落实该事项。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与辽河油田交警二大队积极联系,共同商议在楼中心路段安装交通指示装置事宜,确认了交通指示装置安排合理位置。
2.与大洼区交协和交通局联系,推进落实交通指示装置事宜。目前该路段管理权限不在我大洼区,暂时无法安装交通指示灯。大洼区交协正在积极争取该路段的管理权,待取得管理权后,将该建议内容纳入计划进一步推进。
真诚感谢您对于楼街道公共事业的关心关注,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街道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于楼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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