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01号--《关于加快我区下放财务管理权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于泉福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下放财务管理权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通知各机关、事业单位,如具备独立核算条件,可提出申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目前,区公安局、区国土资源局和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等30余家单位已提出申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其他各部门因编制限制和缺乏专业财务人员,仍由区财政局财务事务服务中心代理记账,待各单位具备条件提出申请后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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