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10月23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7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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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邮 编 :124200
项目名称: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大洼县平安乡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辽宁诺达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概况:现有锅炉房占地面积450m2,在现有的1台 4t/h 的燃煤蒸气锅炉基础上,新增1台 4t/h 燃生物质颗粒的蒸气锅炉,并新建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脱硝装置。现有锅炉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均不拆除,做为备用锅炉。锅炉房至车间工艺供热管线依托现有,生物质颗粒燃料储存库建筑面积为31.5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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