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洼区鑫安明利保温材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10月23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大洼区鑫安明利保温材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7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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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邮 编 :124200
项目名称:大洼区鑫安明利保温材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平安镇大房村
建设单位:大洼区鑫安明利保温材料厂
环评机构:江苏唐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概况:建设一条EPS聚苯板生产线,年产EPS苯板5000m³。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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