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大政办发〔2020〕41号 文件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项重点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参考《盘锦市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盘商发〔2020〕26号),结合我区实际,起草《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按照招商任务指标实际情况,将全区43家招商责任单位分为四个层次进行考核:
1.主要招商责任单位,包括:各镇街、临港经济开发区、相关国有企业21家单位。
2.专业招商责任单位,包括:区投资促进中心1家单位。
3.区直重点招商责任单位,包括:区教育局等10家重点产业局。
4.其它招商责任单位,包括:区委统战部等11家责任单位。
(二)考核内容
实际到位内资、实际利用外资、签约注册项目、“走出去”招商活动、“请进来”招商项目、包装项目。
(三)考核方式
采取“每月通报、年终考核”的工作制度,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综合考核。
1.实际到位内资、实际利用外资、签约注册项目,完成数以市商务局认定为依据,得分按照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
2.“走出去”招商活动、“请进来”招商项目、包装项目,完成数以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依据,得分按照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
原文:大政办发〔2020〕4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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