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20〕38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大洼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区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大洼区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类投资项目,避免低效、无效投资行为,强化源头、过程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大洼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和结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审核。区属国有企业政府类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区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编制年度政府财力投资计划。政府财力投资项目需经各部门提报、区长办公会议审定等环节方可列入政府财力投资计划。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确需调整的项目及未列入计划的政府类投资项目,应通过区政府相关会议审定。
第四条 凡列入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实施前需填报《项目实施审批单》(附件1)提请分管副区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及区长审定,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盘锦市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必须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或在服务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第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要严格履行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 区本级政府类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并报送区投资审核中心对招标控制价咨询(预算)报告进行审核,填写《招标控制价(预算)上限审批单》(附件2),报送区财政部门及项目分管副区长审定。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类投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需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项目开标程序。
第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填写《招标项目公告备案表》,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同时发布招投标公告。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会同监管部门在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三条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设计变更,需经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如发生工程现场签证,需经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如发生项目实际投资超过预算(5%—10%)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需填写《项目投资变更审批单》(附件3),并申报分管副区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及区长审定。
第十四条 区本级政府类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准备相关的工程竣工结算材料上报区投资审核中心,并填报《项目工程结算审批单》(附件4),报项目分管副区长审定。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类投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区政府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随机审计。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服务机构审核的项目,服务费用标准低于《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规定的30%。
第十六条 区本级及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类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化整为零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本办法,否则,一经发现,区委、区政府将对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问责。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项目实施审批单
2.招标控制价上限审批单
3.项目投资变更审批单
4.项目工程结算审批单
附件1:
项目实施审批单
填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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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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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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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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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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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造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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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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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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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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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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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管副区长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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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副区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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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招标控制价上限审批单
填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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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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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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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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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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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投资审核中心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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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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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管副区长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项目投资变更审批单
填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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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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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 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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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预算金额 |
万元 |
变更预算金额 |
□增 万元 超过预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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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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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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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管副区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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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副区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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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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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项目工程结算审批单
填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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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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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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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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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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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投资审核中心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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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管副区长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20〕38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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