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对全区新、改、扩建项目及经济开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参与制定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开发等政策措施。
2.编制全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区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主管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损害环境的保护工作。
3.组织制定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相关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区各乡镇、各部门的重大环境问题;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负责提出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5.实施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表);发布全区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计划。
6.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7.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推广与应用工作;管理全区环境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核发;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9.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地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1.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我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
14.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拆除许可、夜间施工作业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
15.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区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区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许可。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
综合办公室、生态股、总量控制股、管理股
下设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
1.盘锦市大洼区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
1.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盘锦市大洼区环境监测站
3.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474.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73.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73.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00.4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主要是水体、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474.87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省专项,拨付2018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
(二)支出总计863.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01.0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5万元。
2.项目支出362.0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2%。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46.02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一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由住建局监管;二是节能环保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610.99万元。
主要是省专项,拨付2018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828.86万元,降低18%,主要原因:一是拨付2018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04万元,项目支出362.0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6.02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一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由住建局监管;二是节能环保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9%。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3.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7万元,占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8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667.55万元,占77%;城乡社区支出95.17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28.09万元,占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5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变动。
(2)事业单位离退休2.6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变动。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67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8.3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98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上调。
(2)事业单位医疗14.4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上调。
3.节能环保支出667.55万元,具体包括:
节能环保支出667.5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水体、其他污染减排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对企业的补助污水处理服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对企业补助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95.17万元,具体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95.17万元,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
5.住房保障支出28.0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8.09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1万元,比上年增加2.63万元,增长19%,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大洼区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35.95万元,比上年减少26.23万元,降低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环境监察局改为生态环境绿色服务中心,独立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局未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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