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区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财政的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区财政政策、财政改革方案和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镇的分配政策。
(2)拟订区财政发展计划;受区政府委托,编制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执行区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区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3)根据全区预算安排,会同区税务部门共同拟订税收收入计划。
(4)负责政府非税税收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及彩票资金。
(5)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资金。
(6)组织贯彻《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
(7)管理区财政公共支出,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拟订并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制定需要全区或区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审查财政性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
(8)拟订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确定并考核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审核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审核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事项;负责区直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统计评估、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国有股权管理、调处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并执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9)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区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农业综合开发。
(10)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1)拟订和执行区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银行对我区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等项有关业务。
(12)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有企业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制定有关会计规章制度;负责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
(13)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管以财政性资金进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工作。
(14)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事项进行查处,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审核和管理国家赔偿费用。
(15)组织财政人才培训;
(16)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大洼区区本级的2019年部门决算的111户行政事业单位及9个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大洼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4554.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2042.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8.7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231.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810.8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19043.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47%。
4.经营收入559.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9%。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853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9%。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55.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46%。
8.上年结转和结余33015.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21%。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6422.45万元,增长48.67%。
(二)支出总计XX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7121.3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7.8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5万元,资本性支出318.36万元。
2.项目支出77422.7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1.83%。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559.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3%。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0700.82万元,增长48.79%。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9450.47万元。
主要是XX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5894.1万元,增长48.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844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29.67万元,项目支出66617.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089.66万元,增长62.75%。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8447.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2.55万元,占6.79%;国防支出25.46万元,占0.02%;公共安全支出8664.79万元,占5.47%;教育支出50065.51万元,占31.6;科学技术支出35.77万元,占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77.4万元,占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7.68万元,占17.34%;卫生健康支出7937.25万元,占5%;节能环保支出1383.03万元,占0.872%;农林水支出22565.12万元,占14.24%;城乡社区支出16995.7万元,占10.73%;交通运输支出2513.38万元,占1.5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294.54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5046.79万元,占3.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6.68万元,占0.05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07万元,占0.19%;其他支出38.19万元,占0.02%。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
2. 国防支出25.46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3. 公共安全支出866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
4.教育支出5006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
5.科学技术支出35.77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
8.卫生健康支出793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
9.节能环保支出138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
10.城乡社区支出169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
10.农林水支出2256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
11.交通运输支出251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29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
13.住房保障支出504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6.68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其他支出38.19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7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0.3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2.99万元。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0批次,640人,0.8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8.6万元,下降97.97%。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0.37万元,比上年增加38.57万元,增长5.3%。
公务用车购置费121.12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2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9.25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98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48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2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22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大洼区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8.67万元,比上年减少13.63万元,降低0.4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盘锦市大洼区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5.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7.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9.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9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盘锦市大洼区本级共有车辆32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讯用车16辆,应急保障用车16辆,执法执勤用车13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锦市大洼区本级未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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