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35号 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14〕1号)及《盘锦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盘国卫字〔2020〕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全国爱卫会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确保顺利通过省和国家对盘锦卫生城市的复审,同时结合《关于开展“共筑防线 同心抗疫——爱卫再行动”活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积极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有效落实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制度,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健康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部分,复审方式。复审以暗访的方式进行,涉及一些规章制度、组织机构、行政管理、措施办法等,不能直接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一般从市、县区网站上获取;对市容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等直接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内容一般都现场检查。
第三部分,复审时间。从5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
第四部分,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为八个方面,即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抓好落实。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督查,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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