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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5 浏览次数:302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项目

建设地点: 大洼区大洼街道凤山路西/红海滩大街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3762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1000平方米,业务用房625平方米,保障用房875平方米,共四层。

主要环境影响以及治理措施:

(一) 大气:疾控中心污水处理系统会产生臭气,根据类比调查,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平均臭气浓度为小于10,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理化实验室内的化学试剂经通风橱收集后达标排放;微生物实验室内的有害病菌经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噪声:疾控中心各工作单元设备噪声均较小,主要噪声源为实验室空调机组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大约为60-80dB(A),经建筑物、距离削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 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后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旧药品容器、废培养基、棉签、废一次性用品等废物、实验废液以及污水站污泥,这些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的防渗漏储存装置,将各种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各种废物均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方式,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 废水:疾控中心新增废水包括理化实验室废水及微生物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在理化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液,经分类收集后用密封容器贮存,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因此项目产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孟主任

联系方式:1514279****

E-mail:6533792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博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9号

电话:1804138****

E-mail:970846198@QQ.com 

四、环评报告和公众意见表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 0427-345399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居民、企业等。公众可按以上公布的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email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有关信息。

本公告的公示期为从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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