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盘锦市大洼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大政办发〔2020〕25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次数:484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本部分明确了《实施意见》的重要性。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坚持依法合规、分类管理、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四方面阐述了工作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适用范围

《实施意见》适用于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

第四个部分,管理目标

建立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体系,区国有企业员工能进能出渠道基本畅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机制基本形成,为全面实现我区国资国企改革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个部分,管理内容

从“加强用工契约化管理,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和“强化岗位绩效管理,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两方面明确了《实施意见》的具体管理内容。

第六个部分,组织保障

从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推进管理三个方面为《实施意见》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原文:大政办发〔2020〕25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 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