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盘锦市大洼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大政办发〔2020〕18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0 浏览次数:227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疫情的确诊与分类。

第二部分,开放发热门诊及急诊绿色通道。

第三部分,指挥系统与技术指导小组。

第四部分,机构职责: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

第五部分,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报告、疫情处理的应急措施。

第六部分,终止反应。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人员保障、技术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



原文:大政办发〔2020〕18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