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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

2018年11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向大洼区转交2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受理编号D210000201811160004)内容为:“清水镇立新村恒铭化工厂将油泥贮存在厂内,污染土地,异味扰民。2017年曾致电中央环保督察组后,清理了部分油泥,但剩余2亩地油泥未清理,用土掩埋,夏季时厂内土壤反油,异味扰民。”(受理编号X210000201811210028)内容为:“清水镇立新村加油站西侧稻田地里有一个废弃炼油厂,以前名叫恒铭石化,近千吨油泥就地掩埋,污染土壤,散发刺鼻气味。”

责任单位:大洼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对油泥进行清理,并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1.对油泥进行清理并送到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2.由环境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整改完成情况:1.院内油泥全部清理完毕;2.经锦州同丰环境监理有限公司验收,无超标现象,清运治理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向大洼区整改工作组办公室或盘锦市整改工作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4月8日,共10天。

受理部门:中央环保督察大洼区整改工作组

联系电话:0427-6780418

              中央环保督察盘锦市整改工作组

              0427-2807117

 

 

 

 

中央环保督察大洼区整改工作组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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