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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0〕2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29 浏览次数:346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9〕28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盘政发〔2020〕2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正文和附件。

第一部分,普查目的和意义:本部分明确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本部分明确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基本内容和标准时点。

第三部分,普查组织和实施:本部分围绕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部门分工;三是选调普查人员。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按照通知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共有五个要求。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普查;二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三是做好经费和物资设备保障;四是加强宣传工作;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

附件,《盘锦市大洼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涉及到的各部门分管领导组成了全区七人普领导小组,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做好保障。



原文:★大政发〔2020〕2号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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