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菜篮子”工程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大政办发〔2020〕7号 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有效应对大洼区“菜篮子”工程市场供应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菜篮子”商品中重点的蔬菜、肉、蛋、禽、奶的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全区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产品保供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市发[2020]16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大洼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七部分。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本部分明确了《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和“菜篮子”商品类别。
第二部分,工作原则:一是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二是定期会商,强化监测;三是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第三部分,组织机构:成立大洼区“菜篮子”工程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农业、商务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10个单位为成员单位,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明确了应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应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职责。
第四部分,应急启动及响应:明确了应急启动程序、应急响应措施。
第五部分,响应终止:明确了应急预案响应终止程序。
第六部分,评估和改进: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应急事件进行评估总结。
第七部分,附则:本预案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