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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细化对我区非定点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和药房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现全面开展对发热病人的日报告制度。

1.非定点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包括: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以下简称各医疗机构)和药房,要对具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来诊及用药人员一律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并记录14天之内是否有外出史(盘锦市外),是否与外市返盘来盘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如有此类情况之一,第一时间报镇街卫生负责人,各镇街按照相关流程即刻联系送诊。登记情况要做到一天一汇总,并于次日上午8:30前报各镇街。

2.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居民全力配合各医疗机构和药房工作人员如实做好登记,如拒不配合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3.各医疗机构、药房从业人员要按时保质保量做好登记上报工作,如发现有瞒报、漏报、不及时上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执业资格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大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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