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20〕2号 关于成立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区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制度如下:
一、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超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学斌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栾作刚 区水利局局长
秦春芝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福龙 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任智勇 区气象局局长
王一夫 田庄台镇镇长
王 宝 西安镇镇长
熊跃发 东风镇镇长
李洪彬 新开镇镇长
郑永安 新立镇镇长
徐忠良 唐家镇镇长
刘 纯 新兴镇镇长
戴 群 清水镇镇长
陈 卓 赵圈河镇镇长
孙贺滨 田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守成 榆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志宏 三角洲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秦春芝(兼)。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审核《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方案》《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技术方案》《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决定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方向变更或调整及补助资金使用去向等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开展2019年度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撰写《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方案》《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方案及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工作推进会议、关键环节观摩培训、总结评价等,每月定期制发简报1期;及时与专家指导组对接,上报简报及工作进展情况;成立项目技术决策组。
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制定项目技术方案,确定项目试验攻关区及试验攻关项目,形成技术模式,推广关键技术,制定并发放技术指导资料,开展巡回技术指导,会同专家指导组开展技术培训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创建区的节水系数测定,指导全区开展节水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相关气象数据,预测天气状况,根据气象预报指导生产,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相关镇街、三角洲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三角洲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协商议事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落实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的牵头单位,对涉及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经费预算和项目物化、社会化服务及技术推广服务补贴使用等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领导小组会议一般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有关专家组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监督工作需要,及时召集专家组和有关人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二)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报告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涉及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重大活动及领导批示办理进展等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主管领导审定后,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编发。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大政办发〔2020〕2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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