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9〕66号 关于成立盘锦市大洼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全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盘锦市大洼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超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于 淼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宋 锦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孙 博 区教育局局长
孙大勇 区工信局局长、区减负办主任
何玉中 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局长
董礼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百昌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栾作刚 区水利局局长
李长淞 区国资局局长
李 冰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宝 西安镇镇长
魏利明 大洼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守成 榆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艺潼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区清欠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孙大勇(兼)。根据全区清欠工作进度,原则上工作专班每周调度1次;各成员单位根据情况实时调度,并及时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实时向工作专班汇报清欠工作推进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提交专班会议研究解决。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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