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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9〕62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2 浏览次数:522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好《辽宁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辽交办〔2019〕17号),结合大洼交通管理的实际,在全面贯彻上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路长制”的管理办法,创新“路长制”的管理措施,打造“路长制”的“盘锦模式”,为“四好农村路”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本部分明确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

到2019年底前,建立路长制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到2020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路长制管理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农村公路实现“建设推进顺畅、管理落实到位、养护全面加强、运营便捷高效”,达到“畅、安、舒、美”,农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第三部分,组织架构

按照省厅指导意见,设立总路长、县级公路路长、乡级公路路长、村级公路路长,搭建“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四级管理体系。

第四部分,管理模式

本部分包括“路长制”的“盘锦特色”即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处理和机制化治理等三项管理模式。

第五部分,主要任务

本部分包括4方面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三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四是加强农村公路运营。

第六部分,职责分工

本部分包括了5 个方面职责分工,总路长职责、县级公路路长职责、乡级公路路长职责、村级公路路长职责、相关部门职责。

第七部分,管理流程

本部分制定了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等一系列“路长制”管理流程,各级路长对各自负责的路段定期巡查。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

为保障《实施方案》有效实施,本部分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督查考核。三是加强公告宣传。四是加强协同配合。


原文:大政办发〔2019〕62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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