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清水学校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法律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次数:627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更好的普及宪法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培养师生法治意识,清水学校邀请盘锦市司法局宣教科长张国华、大洼区司法局副局长王福山、大洼区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孙璇,大洼区司法局宣讲科讲师周晓玲到校,举行 “‘12.4’国家宪法日 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全校师生共400余人参加。

会上进行了师生朗读宪法活动,在朗朗的朗读声中体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宣讲员周晓玲同志以视频的形式,深入简出的从知法、懂法、守法三个方面向学生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以及宪法的基本内容,详细讲解了典型案例,解释法律条文,教育学生要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要遵守校纪校规,从生活的小时做起,自觉主动地学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此次宪法宣讲活动,不仅给师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课,更进一步强化了师生们的宪法意识,提高了学生知法、学法、守法和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意识,更好的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