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顾秀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及时就您提出的提案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对您建议中提出的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认识还不够、群众学法积极性不够、普法队伍的素质不高、普法形式比较单一、成效不明显 、普法经费不足等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纳入领导干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保证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四次,同时建立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党校培训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干部任职培训必训内容,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决策机制,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把各部门法治建设成效做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际的重要内容。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达到有的放矢,充分运用媒体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可以通过送法下乡、法治讲座、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普法。按照普法对象不同文化层次、不同职业特点、不同年龄阶段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和设计普法宣传内容,要通过简单易懂、形象生动、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和内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媒体传播法律知识。要通过身边的事儿,讲身边的故事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充分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扩大普法教育的影响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三、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配齐配全各级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加强区、镇、街(社区)三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巡回讲座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公证员、律师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同时吸收一批退休干部、教师、退伍军人、老党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工作者业务培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考评制度和奖励制度,调动普法工作者积极性,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各部门各单位专业普法宣传队伍,形成全社区共同参与普法宣传教育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大基层法治宣传经费的投入力度,特别是乡镇区居普法经费投入要与当前经济社区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将普法经费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预算,要建立普法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同时也要积极推进把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名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建立社会化、市场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加大对资金监管力度,做到不截留、不挪用、保证普法经费专款专用。
顾秀芝委员,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十分感谢您对司法局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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