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60号--关于为长期重病卧床离休干部开展送医上门服务建议的答复
王凤华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长期重病卧床离休干部开展送医上门服务的建议》:第2019060号已收悉, 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长期重病卧床离休干部开展送医上门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问题,卫生健康系统基本能够解决并提供的相关服务。
一、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患者进行每季度随访,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测量血压、血糖、心率等。
二、符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
随着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层次健康需求,针对行动不便、长期重病卧床的人员可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选择适合的服务包,享受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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