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29号--关于行人也需礼让斑马线的建议的答复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必须礼让斑马线,因而,无法从法律意义上要求行人在斑马线上礼让机动车。对此,我大队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印刷并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图版、宣传手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村屯、进学校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宣传,提高市民礼让意识。
二是区教育局下发《中学生交通安全小常识》,组织中小学生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让学生明确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1米内)行走,遇交通信号灯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没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应注意观察车辆动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孩子带动父母,带动家庭,带动社会,共创文明,礼让斑马线,争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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